摘要:南郊祭天是帝制时代中国最高级别的祭祀活动。其仪式举行的日期并不是随意设置的,而是有赖于不同政治集团对各家经说的灵活取用以确立起仪式时间上所独有的象征义涵,进而为贯彻特定的政治主张服务。通过政治与经学相互作用的考察,可以发现东汉光武时期南郊沿用西汉正月上辛的传统,以暗示刘秀汉室继承人的身份。而明帝以降出于对自身统治合法性的进一步强调,制定的礼制根据《尚书·召诰》的记载改用正月丁日。仪式时间的变与不变背后始终关联着王朝的意识形态塑造。
关键词:南郊;东汉;经学;仪式时间;象征
基金项目: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魏晋南北朝郊祀礼新论”(编号:20AZS)。
石瑊,男,年5月生于湖南长沙。年9月至年6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儒藏》编纂与研究中心中国哲学(儒家思想与儒家经典)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年8月至年9月,受国家留学基金项目资助,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历史系联合培养。年8月至年9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任助理研究员。年9月,入职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目前研究兴趣主要集中在两方面:(1)两汉制度与经学的互动,(2)早期中国文本的生成及相关思想学术史问题。代表作有专著《清代“〈孔子家语〉王肃伪作”说再检讨》(福建教育出版社,年),论文"TheWaytotheWhiteTigerHallConference:EvidenceGleanedfromtheFormationProcessoftheBaihuTong"(AcceptedbyEarlyChina,Vol.45,).
南郊祭天是帝制时代中国最高级别的祭祀活动。皇帝通过亲身祭祀,进行以父事天的仪式表演,象征性地完成“天子”身份的塑造①,从而向他所统治的天下宣示和强化自身的权力合法性。西汉中后期直至东汉末年是南郊祭天逐渐确立并制度化的时期,过往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可谓相当丰富。②不过,有关南郊祭天用日专门且深入的讨论目前尚不多见。③这其中固然受到了史料记载匮乏的制约,但同时研究者因为过于信任一两则材料对于礼制的解释效力,由此对该问题产生了相对简单化的认知。事实上,汉代南郊祭天的日期并不是随意设置的,而是有赖于不同政治集团对各家经说的灵活取用以确立起仪式时间上所独有的象征义涵,进而为贯彻特定的政治主张服务。④另一方面,因政治需要而选定的仪式时间又将进入意识形态领域进而影响经说的发展变化。基于这种对政治与经学相互作用的认识,重新分析汉代南郊用日,就能在有限的材料上挖掘出更多的信息,从而将分析引向深入。
西汉自成帝即位不久始设立南郊祭天,随后几经废置与复立,至王莽制定元始仪,方才确立起相对稳固的仪式制度。西汉亦旋即灭亡。东汉建立之后,南郊祭天正是在元始仪的基础上发展变化,并形成了自己的特点。本文以下将在梳理西汉南郊用日的基础上,利用政治与经学相互作用的视角,重点辨析这一仪式细节在东汉的情况特点、发展变化,及其所反映的政治意图。
一、西汉南郊用日《续汉书·礼仪志》“五供”条载“正月上丁,祠南郊”,刘昭注引《白虎通》云:“《春秋传》曰‘以正月上辛’;《尚书》曰‘丁巳,用牲于郊,牛二’。先甲三日,辛也,后甲三日,丁也,皆可接事昊天之日。”[1]金子修一根据这段对《白虎通》的引文,同时参照《汉书·郊祀志》平帝元始五年(5)王莽更改郊祀礼仪的奏言[2],认为“东汉的南郊为每年一次,于正月最初的辛日或丁日(正月上辛或上丁)进行”,而东汉的这一制度大致依据的是“元始中的故事”[3]。事实真是如此吗?要说清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回顾西汉南郊用日的情况。
《汉书·郊祀志》
《汉书·郊祀志》载录元始五年王莽奏言,谓“(阴阳)其会也以孟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亲合祀天墬于南郊,以高帝、高后配”[2]。显然,单就这里的表述来看,王莽制定元始仪,选定每年正月的上辛或上丁之日令天子亲祀南郊是没有疑问的。不过值得进一步深究的是,王莽制定元始仪,对西汉的旧有礼制进行了不少改动,《郊祀志》在这一段录文的开头处即称“莽又颇改其祭礼”[2],以上“正月上辛若丁”的日期安排是否属于王莽革新的内容之一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做出变化可能的原因是什么?对此不妨从西汉的礼制和经学两方面再多做一些考察。
西汉成帝在其即位之初,顺应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张谭的奏请,于建始元年(前32)十二月废除了武帝以来确立的甘泉太畤和汾阴后土之祀,同时作南北郊于长安,并在次年的正月辛巳和三月辛丑分别举行了汉代首次南郊祭天与北郊祭地仪式。[2]这一变革使得有关天地的祭祀,由之前自发产生并自然而然地进入国家祭祀的宗教行为转变为依托儒家经学所设计的典礼仪式。[4]不过,新旧礼仪的更替并非一蹴而就。在成、哀、平三帝统治的三十余年之间,有关天地的祭祀在长安的南北郊和甘泉、汾阴之间反复变动,是以皇帝亲至南郊祭天的机会并不多。到王莽制定元始仪之前,仅有平帝元始四年(4)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这一次见于史书记载。[2]但这次南郊的具体日期却是缺失不明的。
经传之中,明确有关南郊祭天用日的记载主要见于以下几处。(1)《公羊传》成公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九月,非所用郊也。然则郊曷用?郊用正月上辛”。[5]在西汉的《公羊》学家,如董仲舒处,“郊用正月上辛”于礼所对应的便是天子南郊用日。《春秋繁露·郊义》:“郊必以正月上辛者,言以所最尊,首一岁之事。”[6]同书《郊事对》又云:“所闻古者天子之礼,莫重于郊。郊常以正月上辛者,所以先百神而最居前。”[6](2)《穀梁传》言祭天用日,有“三卜日”之说。《穀梁传》哀公元年“郊三卜,礼也”,又曰:“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我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如不从,则不郊矣。”[5]如《穀梁》说,南郊用日需要通过卜筮抉择,其首选正月上辛日;但如果卜筮的结果不吉利,则推迟南郊祭礼,并依次转卜二月上辛及三月上辛日。如果这些结果都不吉利,则取消当年的祭天仪式。(3)《礼记·郊特牲》“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的说法[5],也强调南郊祭天用辛日。(4)与以上三说不同,《尚书·召诰》记周公营洛邑,位成,而后朝至于洛,“越三曰丁巳,用牲于郊,牛二”。[5]《召诰》前文云“越若来三月,惟丙午朏”[5],后十一日为丁巳。《汉书·律历志》推《三统历》谓“周公摄政五年,正月丁巳朔旦冬至”,“是岁二月乙亥朔,庚寅望,后六日得乙未。故《召诰》曰:‘惟二月既望,粤六日乙未。’又其三月甲辰朔,三日丙午。《召诰》曰:‘惟三月丙午朏’”。[2]是《召诰》之丁巳已属次丁。周以十一月建子之月为岁首,周之三月,实际上是通常农历(夏正)的一月。所以《尚书·召诰》可以被解释成在正月丁日郊天,只不过其中的丁巳日明确不在当月的上旬。
《召誥日名考》
综合以上四条经传记载,成帝建始二年(前31)正月辛巳郊,其用日与《公羊》和《穀梁》的说法较为接近。而如果进一步注意到王莽在奏言元始仪时,先回顾了汉代郊祀的变迁历史,其中提到“《春秋穀梁传》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郊”却不及《公羊》说[2],再联系西汉宣元以来《穀梁》学大盛,《公羊》学黜退的背景[7],应该可以推定当时南郊祭日选择的经学依据参考自《穀梁》哀公元年的传文。当然,建始二年正月己未朔,三日辛酉为上辛,二十三日辛巳已在当月下旬[8],这次郊天用日并未严格遵循《穀梁》“三卜日”的规定。这可能是因为长安南郊的祭坛在建始元年的十二月才开始营建,整个计划比较仓促,来不及安排“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郊”。同时需要承认,在正月上旬祭天是秦以来延续已久的惯例。⑤如果说因为时间仓促不及卜,便要把仪式改在正月以外举行,恐怕也难合常情。所以,作为首次南郊祭天,建始二年这次仪式举行的时间实际是经学、现实条件与传统相互折衷杂糅的结果。
前文提到元始四年正月南郊祭天用日缺载的问题。其实推断起来,此事也绝非毫无线索可寻。经传之文显示,郊天一般用辛日。比较而言,《尚书·召诰》里的丁日郊天显然是一条相对特殊的记载。在成帝欲初立南郊祭天的讨论中,曾经提到过《召诰》里的郊天,并对它自身的独特语境有所提示。《汉书·郊祀志》:“右将军王商、博士师丹、议郞翟方进等五十人以为《礼记》曰‘燔柴于太坛,祭天也;瘗薶于大折,祭地也。’兆于南郊,所以定天位也。祭地于大折,在北郊,就阴位也。郊处各在圣王所都之南北。《书》曰‘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周公加牲,吿徙新邑,定郊礼于雒。明王圣主,事天明,事地察。天地明察,神明章矣。天地以王者为主,故圣王制祭天地之礼必于国郊。长安,圣主之居,皇天所观视也。”[2]很明显,《尚书·召诰》在这里作为周公营洛邑事成之后,及时郊天的记载被提及,用以提醒皇帝“圣王制祭天地之礼必于国郊”的重要性。《礼记·郊特牲》“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郑玄注谓“言日以周郊天之月而至,阳气新用事,顺之而用辛日,此说非也”,《正义》指出郑玄所反驳的是董仲舒和刘向的说法。[5]此处暂且抛下郑玄的反驳不论,董仲舒和刘向所代表的西汉经学既然以“郊之用辛”作为周王朝南郊祭天的标准用日,那么《召诰》里周公在丁日进行仪式的安排也就成为了周王朝新营洛邑而郊天,这一特定情形之下的时空组合。以西汉建都长安,邻近西周的都城镐京而论,只要元帝君臣意在利用经学效仿周代圣王以制祭天地之礼于国都之郊,那么其沿用辛日的安排应无例外。由此也就不难认定元始仪祭天用“正月上辛若丁”,其中增加正月上丁作为祭祀时间,属于王莽对礼制的革新之一。而从前面的分析来看,王莽特将新增的丁日同样安排在正月上旬,也应是经学与传统相糅合的结果。
已有研究者注意到,尽管元帝时奉翼提出“徙都于成周”的倡议开启了西汉后期迁都洛阳的舆论先声,不过在朝廷层面,直至西汉灭亡,王莽在始建国四年(12)才宣布“以洛阳为新室东都,常安为新室西都”的决定。[9]但结合《召诰》丁日郊天的特殊义涵来看,王莽的这一决定在元始仪的改革中已经透露出了消息。
《礼记·郊特牲》
二、东汉南郊用日在考察了西汉的南郊用日之后,现在的问题是东汉的情况是否如金子氏所言与元始仪所规定的“正月上辛若丁”相符。对此,仍需要通过梳理史料进行辨析。
史书之中,东汉能够具体确定到日的郊祀记载有四次。(1)《续汉书·祭祀志》记东汉光武帝于建武三十三年——也即建武中元二年(57)正月辛未郊。[1]建武中元二年正月甲子朔,辛未为第八日。[8](2)《南齐书·礼志》载尚书陆澄议引东汉安帝时司隶校尉陈忠奏事云:“延光三年正月十三日南郊,十四日北郊,十五日明堂,十六日宗庙,十七日世祖庙。”[10]延光三年()正月乙未朔,十三日为丁未。[8](3)献帝建安元年有两次南郊记录。《后汉书·献帝纪》:“建安元年春正月癸酉,郊祀上帝于安邑,大赦天下,改元建安。……秋七月甲子,车驾至洛阳,幸故中常侍赵忠宅。丁丑,郊祀上帝,大赦天下。”[1]建安元年()正月丁卯朔,癸酉为第七日;七月甲子朔,丁丑为第十四日。[8]若严格以“正月上辛若丁”的标准衡之,则以上三条记载只有建武中元二年的南郊与之相符合。金子氏在其著作中对第二例表示“并不清楚为什么在十三日次丁日举行南郊郊祀”[3],也未能就献帝建安元年的两次郊祀用日选择进行讨论,这就使他所提观点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那么东汉对于南郊祭日的选择究竟如何呢?本文认为,这首先需要从实践和礼制两个层面进行区分。在实践层面,辛日、丁日和癸日作为通常的行事之吉日,本来多用以安排祭祀。汉代祭天传统上在正月,故而在正月里选择这三者之一举行南郊仪式,都有一定合理性。王引之《经义述闻》“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先庚三日后庚三日”条云:“‘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先庚三日,后庚三日’,皆行事之吉日也。《蛊》为有事之卦,《巽》为申命行事之卦,而事必诹日以行,故《蛊》用先后甲之辛与丁,《巽》用先后庚之丁与癸也。古人行事之日多有用辛与丁祭者,《郊特牲》曰:‘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春秋》宣八年六月辛巳,有事于大庙;昭二十五年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夏小正》曰:‘二月丁亥,万用入学。’《召诰》曰:‘丁巳用牲于郊。’《少牢馈食礼》曰:‘日用丁巳。’《春秋》隐三年冬十有二月癸未,葬宋穆公;桓十七年秋八月癸巳,葬蔡桓侯;庄二十二年春王正月癸丑,葬我小君文姜。是辛也、丁也、癸也,皆行事之吉日也。”[11]其实葬日亦有祭祀,如虞礼安魂之类,是祭祀亦用癸日。所以东汉在实践中出现正月的辛日、丁日和癸日都举行过郊祀祭天的情况不足为奇。
汉献帝兴平二年()逃离长安,次年七月到达洛阳,虽然当年已于正月在安邑临时进行过一次郊祀,但此时再次安排一次地点设在国都南郊的郊天仪式,显然有着特殊的意义。因此,这次的七月南郊至少在月份选择上不可以常例视之。
《后汉书·祭祀志》
从礼制上看,关于东汉南郊用日,《续汉书·礼仪志》“正月上丁,祠南郊”的记载值得重视。《礼仪志》此处虽然是在介绍朝廷依次祭祀南郊、北郊、明堂、高庙和世祖庙的“五供”之礼[1],但作为这一系列礼仪活动的首要一环及其开始的时间节点,《礼仪志》所提供的信息似应具有标准和代表性的意义。正缘于此,一些学者认定东汉南郊用日在正月上丁。[4][12]
然而《续汉书·礼仪志》所记与史料显示东汉南郊在实践上的用日存在着无法忽略的差异。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在现存的实践记录中,东汉南郊找不到用正月上丁的情况。即使仅就丁日而言,两次南郊都在当月中旬而不在上旬。尤其延光三年的南郊正为“五供”之礼的起始环节,其时间记载与《礼仪志》仍不相合。这样的情况难免使人怀疑《礼仪志》“正月上丁,祠南郊”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东汉礼制的规定。
从文献生成的经过来看,《续汉书·礼仪志》中的这一记载当不至于全无根据。《续汉书·礼仪志》开篇刘昭注引《谢沈书》曰:“太傅胡广博综旧仪,立《汉制度》,蔡邕依以为志,谯周后改定以为《礼仪志》。”[1]⑥这提示了《礼仪志》的文本来源。胡广作为东汉中后期的朝廷重臣,身在公台三十余年,历事六帝,对当朝的典章制度极为熟悉。[1]他所订立的《汉制度》经过蔡邕和谯周两次整理,最终成为司马彪修撰《续汉书·礼仪志》的重要基础。考蔡邕《独断》卷下亦有“正月上丁,祠南郊,礼毕,次北郊、明堂、高祖庙、世祖庙,谓之五供”的相同记载[13],可见“正月上丁”作为南郊用日被写入志书是在东汉当朝,而非由后来者如谯周或司马彪所追叙。蔡邕本属博通闻人,又兼师事胡广,而其修撰《十意》乃尽得胡广以其所收集的典章故事传授。⑦有研究指出,《独断》是在蔡邕得到胡广的帮助后为撰写《十意》而预先编写的准备材料。[14]
基于这样的认识,再来审视《续汉书·礼仪志》“正月上丁,祠南郊”的记载,尽管它与史料中有限的实践情况不大吻合,但考虑到它只言丁日而不及辛日,则至少可以认为东汉礼制用正月丁日祠南郊。同时,本文想要指出礼制上东汉南郊用日的确立,经过了一次辛日向丁日的变革。建武中元二年正月辛未、建安元年正月癸酉与同年七月丁丑这三次南郊与东汉长期通行的礼制规定不符,都有着自身的特殊情况。而这一切皆有赖于通过政治与经学相互作用的视角予以揭示。
三、政治、经学与东汉南郊用日公元25年,刘秀在高邑燔柴祭天,沿用汉之国号,即位称帝。刘秀的出身是西汉皇室的远裔。其五世祖舂陵节侯刘买只是景帝子、长沙定王刘发的庶子。而至于其父刘钦,则官不过南顿令。正缘于此,在东汉建立之初,刘秀便尤其注意营造自身汉室继任者的身份,以期迅速确立起统治的合法性,为稳定政权服务。诚然,建武时期南北郊建设多采元始中故事为之,王莽的影响不可忽视。不过这种对王莽礼制遗产的继承往往来自元始仪与此前的西汉制度相接续的一面。⑧而无论是对此前制度的模仿,还是新制度的创设,他们一旦可能威胁到光武帝汉室继任者的身份塑造时,朝廷总会有异见发出,以显示出十足的警惕性。
北京天坛燔柴炉
建武七年(31)大议郊祀当以尧还是高帝配天,光武有意模仿王莽始建国时期的制度,以尧配天,杜林以“民无愚智,思仰汉德,乐承汉祀。基业特起,不因缘尧”为由[1],坚持维持既有的以高祖配天的安排。王尔的研究指出杜林之议虽本于王莽元始年间的改革,但在东汉初年却以一种强调西汉法统或称“中兴”论的面貌出现。[15]相似的情况也出现在当时的庙制建设中。建武二年(26),光武帝起高庙于洛阳,四时祫祀一祖二宗(高帝、文帝、武帝),余帝则一岁五祀。次年,又立亲庙于洛阳,祀父南顿君以上至舂陵节侯。[1]建武十九年(43),张纯与太仆朱浮奏言,谓东汉“虽实同创革,而名为中兴”,故于庙制“宜奉先帝,恭承祭祀者也”。[1]张纯同样出于建构汉室继承者形象的考量,要求光武帝尊西汉皇帝为祖,而在礼法上降低自己血亲的规制。对于杜林和张纯的意见,刘秀都曾及时地加以接纳,可见他对自身继任者形象和统治合法性问题的重视。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光武时的南郊祭天自然沿用了在西汉有着悠久传统的正月上辛日举行仪式。⑨
东汉南郊用日大约何时从正月上辛转向了正月丁日呢?本文推断,这一变化发生在明帝永平初年,缘起于东汉政权稳固之后,对于确立自身统治合法性的进一步需求。古人有三十年为一世之说。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5]受此观念影响,以建武三十年(54)为节点,随着政局逐步稳定,东汉朝廷内部不断有人呼吁光武及时封禅,以显示王者功成治定。⑩建武三十二年(56)二月,光武帝封禅泰山。当年四月,车驾还宫,宣布改元“中元”。以上封禅、改元的行为无疑在向天下昭示汉室的中兴已然来临。既然王者功成,那么制礼作乐便是接下来的题中应有之义。同年,光武帝初起明堂、灵台、辟雍于洛阳南郊,又营北郊兆域,显示出他想要有所兴作。可惜的是,这番壮志还未来得及施展,光武帝便于次年二月薨逝。是以建武中元二年的南郊仍在正月上辛日进行。
明帝即位后,永平二年(59),东平宪王刘苍以天下化平,宜修礼乐,乃与公卿共议定南北郊、冠冕、车服制度,及光武庙登歌八佾舞数。[1]其中南郊用日的设置应是当时的一大议题。国都是重要的政治象征。东汉定都洛阳而不都长安,这一明显不同的选择,给王朝统治的合法性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尚书·召诰》对成王在丰而欲宅洛邑,召公卜宅,周公营洛邑而郊天的记载适可为两汉国都由长安至洛阳的变迁提供一种重要的历史参照。而这种参照因见于经典,在当时朝廷重视经术的氛围之下遂格外具备为后世立法的说服力。于是在礼制中改变过去的时间惯例,而有意对应《召诰》中周公于正月丁日在洛邑郊天这一特定的时空组合,便可营造出强烈的政治寓意以为东汉定都洛阳提供正当性支持。
南郊用日在制度上的调整,进一步引发了经学解释上的变化。建初四年(79),汉章帝大会诸儒于白虎观,详考《五经》同异,有意通过对经说的讨论与审辨,为汉代的制度以及制度建设立法。而其结论汇集于《白虎通》。?《白虎通》云:“《春秋传》曰‘以正月上辛’;《尚书》曰‘丁巳,用牲于郊,牛二’。先甲三日,辛也,后甲三日,丁也,皆可接事昊天之日。”《公羊》成公十七年传文和《尚书·召诰》本来只有郊天用日的事证,而对于分别在辛日和丁日郊天的意义缺乏解释。“先甲三日,后甲三日”之言出自《易·蛊卦》[5],《白虎通》通过引入《易》说,将经传有关郊天用日的不同记录统一了起来。此时,《召诰》丁日郊天不再是特定条件下的选择,而与辛日作为“皆可接事昊天之日”具有同等的的普遍性意义。需注意的有两点。其一,《白虎通》此处并不意味着东汉南郊并用辛日与丁日——礼制的情况仍当参考史志记载确定,而是暗示丁日代表东汉得以与代表西汉的辛日并列。章帝君臣在这种通用与联合解释经传的过程中,实现了对经文义涵的再发明,从意识形态上暗暗抬升了东汉王朝的地位。其二,《白虎通》这里没有对郊天月旬的安排进行解释和统一。因此,就经学来说,若用丁日南郊则仍当遵从《召诰》次丁的记载。上丁的说法在此并不存在
《白虎通》
白虎观会议之后,东汉经学进而产生了否定天子在辛日南郊的说法。许慎《五经异义》引《春秋公羊》说谓“礼,郊及日皆不卜,常以正月上丁也。鲁与天子并事变礼。今成王命鲁使卜从乃郊,不从即已,下天子也。鲁以上辛郊,不敢与天子同也”[16]。此处许慎所引《公羊》说以成公十七年传文称“郊用正月上辛”是天子与鲁国所用之变礼,非正例,已与西汉董仲舒“郊必以正月上辛”之言不同。三《礼》之文无所谓南郊用丁日的记载,是以知其所用礼之依据,只能是东汉的礼制。虽然这一《公羊》说的学术背景不明,但它既然用东汉礼制作为立论的依据,那么此说之于当时的政治偏好仍可窥见一斑。
然而无论如何,礼制上东汉丁日郊天的时间确立之后,随着政权的延续,其中特定的时空组合与西汉在辛日郊天的时空组合各自所传递的政治象征意蕴被不断加强,甚至成为了不可轻易变更的固定搭配。东汉末年,献帝从长安逃归洛阳,于兴平二年底摆脱李傕军追击,进幸安邑。当时因在逃亡路上,安邑只是临都,是以翌年(建安元年)正月在此举行郊祀,便特意避开了辛日与丁日,而是安排了同为传统祭祀用日的癸日行礼。至七月回到洛阳,急于在国都南郊重行郊祀,向天下宣示天命在我。此时虽在夏季,与传统祭天的时令不合,但从丁丑日的选择上仍可见出对特定时空组合的着意讲求。
四、结语《史记·历书》:“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順承厥意。”[17]通过象征化时间的方法,建构对新政权认同的现象在人类历史中屡见不鲜。[18]东汉在选择南郊用日时,无论是光武帝继承正月上辛的传统以暗示其汉室继承人身份,还是明帝以降因定都问题以对自身统治合法性的进一步强调,而改用正月丁日,仪式时间的变与不变背后始终关联着王朝的意识形态塑造。这意味着尽管东汉在此问题上存在着一个相对明确且较长不变的礼制传统,